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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时间:2023-02-26 09:38:30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4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能够使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14篇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1

  今年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非洲猪瘟对养殖业造成的严重影响和复杂形势,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对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促进养殖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农业农村局精心指导和中心党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一)行动方案制定情况。为全面落实省市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规范化管理的要求,xx县畜牧中心印发了《关于转发的通知》,认真加强宣传,组织实施,推进养殖企业、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的落实主体责任。

  (二)人员培训情况。受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影响,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分批多次对官方兽医、协检员、生猪贩运经纪人及承运人、规模养殖场等群体采取微信、电话、周例会、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指导相关人员对“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的运用,计培训相关人员300人次。

  (三)“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使用和产地检疫申报点情况。我县关注使用“xx智慧动监”微信公众号计xx人,其中官方兽医、协检员xx人,生猪贩运户xx人,畜禽养殖场(户)xx人。

  为便于养殖场(户)申报检疫,我县设置产地检疫申报点59个,检疫出证点14个。

  (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情况。为有效防范非洲猪瘟跨区域传播,我县积极推进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实行调运生猪车辆可追溯管理。至10月20日,全县已有76辆运输车辆达到备案要求并完成备案,已加装GPS定位系统的71辆。

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畜禽养殖场分类管理有序进行。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合计379家,其中生猪养殖场100家、肉牛养殖场17家、肉羊养殖场6家、肉驴养殖场1家,家禽养殖场254家、特种养殖场(梅花鹿)1家。依据《xx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对象分类管理办法》文件要求,遵循“风险控制、指标细化、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不同风险等级划分为均按A、B、C分类,其中A类监管企业44家,B类监管企业242家,C类监管企业93家。

  (二)产屠检疫工作扎实开展。

  1.产地检疫。在新冠疫情、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为适应新变化和新要求,县动物卫生监督要求全县官方兽医、协检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服务意识,确保动物检疫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为养殖业发展提供检疫支持和执法保障,为全县生猪复产保驾护航。截至10月底,计检疫生猪53.8万头;肉牛0.16万头;肉羊0.04万头;鸡1036.6万羽;鸭945.9万羽;鹅55.6万羽。计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2926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8570张。

  2.屠宰检疫。全县设置屠宰厂2家,分别为xx县xx食品站和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屠宰厂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向xx食品有限公司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2名,合计派驻官方兽医4人,协检员3人。2020年1-10月,xx县xx食品站合计屠宰生猪13599头,检疫生猪产品1255.7吨(“瘦肉精”检测1461批次,非洲猪瘟检测680批次);xx县xx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检疫家禽产品62244.7吨。市场合计检疫肉牛产品69.6吨。全县合计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3700张;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1717张。

  (三)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常抓不懈。

  为确保惠农资金落到实处,动物卫生监督所分别制定了无害化处理报送检查制度、无害化处理电话抽查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现场抽查制度,对一次性死亡20头以上的养殖场(户),确保电话抽查率100%,现场抽查率20%。同时组织人员对2019年发放的'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进行自查,出动自查人员60人次,每个乡(镇)随机抽查3个行政村、每村随机抽查10户,每乡镇走访30户农户,全县抽查450余户,对抽查发现不具备奖补标准的13户266头病死猪,予以核减,计核减21280元。2020年审核发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计285.352万元。

  进一步推动养殖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对参保的病死猪保险理赔时,无害化处理作为前置条件。对参加养殖保险的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不予奖补,2020年1-10月xx县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申报数量为4829头。

  (四)“瘦肉精”监督检测全覆盖。

  为有效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生猪出栏和生猪屠宰环节加强“瘦肉精”等风险物质监测,按5%比例实行全覆盖抽检,截至10月底,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1551批次(生猪1461批次、肉牛90批次),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4460份(生猪4015批次,肉牛370批次,肉羊75批次),风险评估监测370批次。

  (五)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有序。

  截至10月底,我县跨省输入种猪的养殖场计17家,调进种猪29724头,调出种猪的养殖场计2家,调出种猪2900头;调进牛2156头,羊890头,家禽515.3万羽。

  (六)动物诊疗工作更加规范。

  城区动物诊疗机构计4家,结合我县城市文明创建,考虑便民等因素,均授权犬只免疫,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定期开展诊疗机构年检、检查犬只免疫证明办理、免疫记录登记、疫苗采购、兽用处方笺规范使用等情况。全县已组织犬只免疫2235只,办理免疫证明2230份。

  (七)生猪屠宰行业“扫雷行动”切实有力。

  1.“二项制度”落实情况。一是官方兽医派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向xx食品站派驻官方兽医2名,协检员1名,合计3人。要求驻场官方兽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如实记录屠宰检疫情况,监督屠宰企业落实生猪进场静养12小时、非洲猪瘟检测、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同时完善屠宰检疫档案管理。二是非洲猪瘟自检。xx县xx食品站购置PCR非洲猪瘟检测仪一台,配备专职检测技术人员,采用PCR快速检测方法,按照国务院“批批检、全覆盖”的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截止目前,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80批,检测生猪13599头,未发现非洲猪瘟阳性产品。

  2.私屠滥宰查处情况。在城乡结合部、偏远乡镇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采取主动查处和举报线索查处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通过县食安办出台了《猪肉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县市管局、县商务局等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全县乡镇集贸市场、猪肉经营摊点、商场超市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集中检查,并发放违法行为告知书和宣传材料等。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车辆124台次,捣毁生猪私屠滥宰窝点6个,查获非法猪肉548公斤,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份,立案处罚3起,罚款2万元。有效地制止了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吃的放心,维护了肉品市场经营秩序。

  3.生猪屠宰场创建升级情况。xx食品站屠宰场建立在原乡镇屠宰点的基础上,卫生环境及硬件距标准化屠宰场存在较大差距,现xx食品站屠宰场正积极筹措资金对xx行业进行升级改造,已新建成冷库600吨,规划在现有厂区南部按3A级标准建设1500平方米标准化生产厂房,拟于2021年动工建设。

  (八)各类专项整治任务成效明显。

  1.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

  根据市局工作要求,畜牧水产中心印发《关于印发xx县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方案的通知》,以禽蛋、猪肉、牛肉、羊肉为重点产品,以畜禽规模养殖场(户)、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并加强外省市进入我县市场猪肉的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1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企业)209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份,立案处罚4起,罚款3.88万元,2.开展农资打假“春雷”行动。

  为贯彻落实3月10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兽药饲料打假“春雷”行动,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资格清理和查处违规经营兽用疫苗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兽药饲料经营企业GSP制度执行和兽药追溯实施等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企业70家,兽药饲料生产企业4家,畜禽养殖场(户)59家,立案查处4起,责令整改5家,注销兽药经营许可证6家,没收假劣兽药80盒、饲料添加剂20袋,货值1250元,罚款1.7万元。

  3.开展蛋禽养殖违规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整治蛋鸡养殖企业违规使用禁用药、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滥用饲料药物添加剂等现象。通过举办蛋禽养殖规范免疫用药培训班和逐户监督检查等形式,计培训蛋禽养殖场(户)86家人次,检查蛋禽养殖企业63家次,与蛋禽养殖场(户)签订《xx县蛋鸡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书》86份,发放《致蛋鸡规模养殖场(户)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200余份。立案处罚2起,罚款2.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776元。

  4.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为推动养殖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出台了《关于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的通知》,建立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主体名录,通过树立典型、张贴告知书、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方法及意义,在全县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截至目前,建立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部级示范企业1家,无偿印制发放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万份,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共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8983张,附带合格证上市的畜产品31225.42吨。

  5.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査工作。

  根据《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一是排查养殖环节非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销售病死畜禽、自配料中违规添加饲料添加剂和药物添加剂,不执行休药期和运输过程注射沙丁胺醇保水增重的生猪贩运经纪人;二是排查屠宰环节是否存在收购和屠宰病死畜禽、宰前是否使用沙丁胺醇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三是排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饲料等。共检查养殖场(户)352场次,畜禽屠宰厂2家次,“瘦肉精”监督检测94批次,未发现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现象。

  6.开展畜禽产品质量抽检。

  10月11日,配合农业部、省、市对我县开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查,随机抽检10个蛋禽养殖场(户)、2个畜禽屠宰厂,计抽检鸡蛋10批次,猪肉3批次,猪肝3批次,禽肉5批次。对全县畜禽产品质量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待检验结果出来后,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7.开展养殖业污染防治。

  为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牵头组织各乡镇畜牧站按照“四巡查一限改”工作要求,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开展常态化污染巡查,以生猪存栏500头以下非规模养殖企业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偷排、漏排、直排及雨污合流等现象,同时对禁养区应禁未禁、已禁复养和规模养殖场治污设施破损情况进行排查,全县共排查833家养殖户,共排查问题127个,均已责令限期整改。

  (九)动物卫生监督案件查处成效显著。

  农产品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为切实把动物卫生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县动物卫生监督所1-10月份共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0件,罚款32.81万元。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案件29件,已结案25件,罚款23.05万元;生猪私屠滥宰案件4件,结案4件,罚款4.7万元;兽药饲料案件7起,已结案7起,罚款5.06万元。对其中1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非法调运家禽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动物票证管理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A)计7500份,已使用3015份;采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B)计10000份,已使用892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A)计5000份,已使用3771份;采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计5000份,已使用1709份;采购验讫标志(大)510万枚,已使用300万枚;采购验讫标志(小)1488万枚,已使用1200万枚。

  (十一)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开展情况。

  我县家禽类养殖场在全县规模养殖中占比67.6%,量多面广,部分家禽养殖场(大棚)存在建设粗放,养殖环境与周围美丽乡村格格不入,动物防疫条件存在一定差距,直接影响养殖企业发展与生存,为提升家禽养殖场(大棚)标准化生产水平,有效防控动物疫病和养殖污染,促进家禽业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禽养殖场规范提升、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家禽养殖场一是以提升标准化禽舍为重点,按照“养殖设施化、防疫制度化、粪污资源化、环境友好化”的要求,依据动物防疫条件标准,引导家禽养殖场在圈舍周围建设围栏、铁丝围网等隔离设施,在围栏入口处建设消毒池,落实消毒区、生活区、养殖区、粪污处理区等分区管理,完善防疫、检疫等各项制度建设,整修破损圈舍(大棚),促进养殖场(大棚)达到动物防疫条件,同时与周边自然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相协调,提高养殖场(大棚)生存能力。二是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粪污处理设施,督促养殖场与粪污收集第三方签订粪污收集处理协议,建立利益联结机制,要求家禽养殖场落实“三净三达标三基本”工作要求,确保养殖场区实现环境整洁、整齐有序。三是引导家禽类养殖密集区(黄圩镇东北村肉鸡养殖密集区、山头镇蔡圩村蛋鸡养殖密集区等)扩大生产规模,发挥规模效益、品牌效益,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养殖专业户等经营主体共同发展,鼓励家禽企业组建养殖合作社等产业联合体,用规模化、品牌化、差异化、全域化理念推动行业发展,精心打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目前,全县254户家禽养殖场(户)均已建设堆粪场、集污池,雨污分流等污染防治设施。

  (十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情况。2020年度多次通过会议、培训班、周例会等方式,不定期对执法人员、官方兽医、协检员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轮训。学习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动物检疫证明填写规范等相关业务知识,并进行检疫知识测试,印制《动物检疫工作手册》100册,轮训执法人员、官方兽医、检疫员计280人次。

  2.执法改革情况。我县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改革已经进入尾声,改革情况如下:一是编制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12名人员编制,划入农业综合执法5名编制,保留7名编制。二是人员情况。人员转隶3名,原从事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人员基本没有划转,继续从事相关工作。三是职能划转情况。原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职能、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相关职能划转到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保留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屠宰场检疫监管、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职能。

三、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动物卫生监督临时公路检查站运营情况。

  xx县非洲猪瘟临时公路监督检查站设置于104国道与xx大道交叉口,与xx县治超站联合办公,从交通局、畜牧中心抽调专职人员9名,对进入我省我县的畜禽运输车辆查证验物消毒,对非法调运生猪的车辆从严查处,2020年度立案查处非法调运生猪案件计6起,罚款计17.39万元。

  (二)生猪稳产保供工作开展情况。

  截至10月底,我县生猪存栏72.28万头,出栏79.63万头,占年生猪出栏保供任务111.2%,与县调查队统计数据基本持平,生猪产地检疫53.8万头,产地检疫率占71.8%。生猪屠宰场冷库建成库容600吨,目前零库存。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畜牧(养殖、屠宰环节)复工复产情况。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以来,我县377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已复产376家,其中1家生猪养殖企业(xx养殖公司)正在改造,拟于年底复产。2家屠宰企业(生猪、肉鸭),xx食品站未受新冠疫情影响,正常屠宰生产,xx县xx食品公司于2月18日复产。

四、存在问题

  (一)养殖场(户)申报检疫不到位。一是部分养殖场户不了解出栏需要取得检疫合格证明才能销售的要求;二是养殖场户因申报检疫需要提供养殖档案、实验室检测报告等材料,为避免麻烦存在故意逃检的行为;三是生猪贩运经纪人等中间商上门收购出栏畜禽,买卖双方私自成交,为节省时间和手续,不去申报检疫。

  (二)检疫人员工作不主动。一是受非洲猪瘟等疫情防控影响,认为检疫出证承担风险,尽量不开具检疫证明,或者随意设置障碍,让养殖场户“知难而退”;二是暂停征收动物检疫费后,检疫人员因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大幅度的下降。

  (三)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五、2021年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推进产地检疫全覆盖。一是强化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特别是利用网络电子媒体进行宣传,逐步提高养殖场户的守法意识,提升报检意愿;二是利用身边案例进行宣传教育,让养殖场户了解违法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起到警示作用;三是结合春秋两次防疫,对养殖场户进行防疫、养殖管理及法律法规培训,让其知法、守法,积极申报检疫。

  (二)加强培训、提高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一是检疫数量质量与绩效相挂钩,依据辖区养殖数量、监管任务,合理制定绩效考核目标,兑现绩效报酬,奖励先进,督促后进,提升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二是强化检疫人员技能培训,综合提升检疫人员业务素养,要求检疫人员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不违规操作,减少被追责风险;三是做好检疫人员优秀典型的宣传,树立良好外部形象,营造社会认知氛围,提升检疫人员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三)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运营。我县已建成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现已开始试运营,力争在2020年底全县基本实现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同时推动病死猪之外的其他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全县原则上不再实行深埋、化制等无害化处理方法。

  (四)全力推行养殖业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全县养殖业范围内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养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准出准入联动。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2

  2013年,我站动物防疫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在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接合”的方针,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落实市局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搞好以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狂犬病等为重点的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较好的完成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动物防疫工作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稳定,事关畜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站要求全站职工和村级防疫员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防控动物疫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好,根据各村具体情况,及时查找防疫漏洞,采取综合防控措施,真正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地防范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一)预防注射

  这次的`预防注射工作,采取以集中注射,各村同时进行的方式,到目前已全面完成防疫任务。其中口蹄疫免疫(猪、牛、羊)2.9万头次,密度100%;猪瘟2.495万头次,密度99.8%;蓝耳病免疫2.475万头次,密度99%;禽流感免疫30万羽次,免疫密度100%;狂犬病注射0.3万只。

  (二)采取的措施

  根据《xx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局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回报,镇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责成分管领导亲自指挥,成立了由镇长任指挥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并制定了防疫预案和文件下发到各村。对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采取了以下措施:

  1、强化培训

  为确保我镇各项防疫工作落到实处,对全镇83个村的防疫员进行了集中培训,重点是疫苗的使用和保存、注意事项、注射技术要点的掌握、各类畜禽传染病的主要症状和病变、畜禽普查表格的填写。并给村级防疫员下达了防疫任务和完成时间,在工作中对村级动物防疫员严格考核,实行绩效挂钩、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

  2、加强领导

  工作中,镇明确一位分管领导领导具体抓动物防疫工作,每村指定1名村干部带队参与宣传,并督促、指导免疫注射、建档及挂标工作,乡镇技术干部分片指导。

  3、落实责任

  镇畜牧兽医站与村级防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3

  今年上半年以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20xx〕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全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及《20xx年度泰州市畜牧兽医重点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强化了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及流通环节监管,使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日益完善。现将我市上半年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认真组织实施贯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严格畜禽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

  一是要严格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

  二是要完善规模化养殖场的养殖档案工作。

  三是要注重养殖场的制度建设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管理。

  1月上旬我所下发了《关于加强动物防疫条件监管工作的通知》(兴动卫监[20xx]4号),4月上旬我所利用一周的时间对全市274家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并作了监督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规模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对不合格及不在办证范围内的养殖场制定吊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告知书,由各乡镇分所派人到养殖场送达告知。督促各乡镇分所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牧业投入品监管,详细规范填写监管登记表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的9本记录。

  1、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考核工作。在做好今年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实行目标考核管理,认真分析当前工作形势、薄弱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开展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层层落实目标考核管理责任书,将考核指标进一步量化、细化。

  2、进一步做好生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下半年我们将加强无害化处理核查工作,将对乡镇进行核查并开展例行检查,对于没有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或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下的不得纳入补助范围,确保各乡镇统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

  3、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要建立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公开制度,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对于审核不合格、整改后仍不达标,依法取消定点屠宰资格的企业,要通过媒体及时予以公示,提示广大消费者与媒体进行监督。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4

  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在按照委统一安排下,我所认真学习和贯彻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深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在积极参加委组织的统一学习的基础上,每月召开一次全所人员专题学习会,强化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政许可审批等项工作的督查,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出现。

  二、重点工作情况:

  1、病死猪无害化监督检查工作

  为了规范我市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确保我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的开展,1月中旬协调xx县和如皋利民无害化处理中心签订代处理协议,现已正常运转。3月中下旬我市对xx园区养殖场开展监督检查。此外,按照省所规定,要求养殖量较大的(市)县如皋、如东等地病死猪无害化数据进行自查,确保每次上报数据的准确性。今年以来,至2月底,全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为17.26万头。

  2、启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培训

  为了有效发挥信息化建设对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的促进作用,实现从养殖到屠宰的动物卫生全链条风险控制,保障畜牧生产安全、动物防疫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全省打造智慧动监“一体两翼”三大系统。3月初我市组织全市各县区的系统管理员及票证管理员参加全省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师资培训。为了确保7月1日前完成新老系统的更新工作,我市计划4月初还将分两次对全市230名官方兽医开展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检疫模块的培训。

  3、完成农产品质量抽检第一批送样工作

  为依法规范农产品生产行为,努力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我市开展了农产品质量抽检工作。抽检工作分为两大类,一类为重点时段专项监督抽查,一类为“三品一标”专项监督抽查,至目前为止,已经完成送样70个。

  4、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根据江x省农委《关于切实加强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x农办牧[2018]7号)文件要求,针对春节期间生猪产品消费迎来高峰,我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及猪肉配送点等进行了突击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80人次。

  严格落实外埠入x指定通道制度。我市积极开展外埠入x动物及其产品指定通道宣传活动,严格落实指定通道管理制度。我市的部分县(市)还对辖区内所有监管队实行了告知义务,要求严格落实指定通道制度。我市的外省生猪来源基本集中在河南、江西、安徽、浙江等省份,通过摸底检查,进入我省的外省生猪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基本都有我省的`指定道口盖章。

  此外,第一季度还开展了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现场核查工作以及兽用生物制品的批签发抽样工作,辅导4家饲料生产企业通过省级验收。迎接省验收组对如东县创建全省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示范县的验收,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到位。

  三、二季度华体会体育2串1 :

  1、深入开展“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工作。

  2、开展兽药、饲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3、开展全市智慧动监信息系统的培训工作。

  4、开展动物诊疗企业的专项检查。

  5、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核查,及时上报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据。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5

  10月14——xx日,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女子艺术体操和男子篮球(9~名)比赛在德州举行。按照十一运会组委会的要求和省卫生厅及监督所的有关文件精神,德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德州赛区的比赛场馆及接待酒店进行了卫生监督保障。保证了比赛场馆,食宿宾馆的卫生及食品安全,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裁判员的健康与安全。圆满的完成了十一运会的卫生监督保障任务。

  一、德州赛区基本情况

  1、 德州赛区比赛项目。德州赛区有二项赛事:一是女子艺术体操比赛,于10月14~21日举行。有来自全国15支省市区代表队参加,共有队员教练员380人。产生团体和个人全能等3枚金牌;二是男子篮球(9~名)比赛,于10月25~28日举行,有来自全国4支省市区代表队参加,共有队员教练员等80人。新闻记者等70人。德州赛区共接待十一运队员和教练员等530人

  2、德州赛区接待酒店及场馆。德州赛区涉及使用比赛场馆一座,接待运动员教练员及新闻记者宾馆7家,其中接待宾馆a级单位4家。4星级宾馆2家,3星级宾馆3家。

  3、参与卫生监督队伍。为保障十一运会卫生安全,德州市卫生监督所集中力量,集中人员,全力以赴保障十一运会的卫生安全。并抽调德城区卫生监督所人员充实卫生监督队伍。全市共出动监督员80人,抽调车辆18部,专门用于全运会的卫生监督保障。

  二、卫生监督保障开展情况

  (一)、提前介入,全面监管,保证十一运德州赛区的卫生安全全面达标

  1、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卫生监督保障组织和制度。为做好十一运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我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2月26日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全市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要点》(德卫监1号)中对做好十一运卫生监督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20日,市所制定印发《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德州赛区赛事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方案》(德卫监综函9号)、《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德州赛区赛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预案》(德卫监综函10号)。成立了卫生监督保障专家组,下设食品卫生组、公共场所卫生组、生活饮用水卫生组、化学中毒处置组、放射卫生组5个小组;成立了卫生监督应急处置队,以所长任总队长,下设食品卫生应急处置一队、食品卫生应急处置二队、公共场所卫生应急处置队、生活饮用水卫生应急处置队、化学中毒应急处置队、放射卫生应急处置队6个小队。我们及时修订完善了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定了应急演练方案和操作手册。

  2、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全面提升十一运会公共卫生水平。自上半年开始,结合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和省专项整治、健康产品抽检活动等工作。在城区开展了一系列的卫生监督检查活动。3月中下旬,市所分三批召开了餐饮单位及五小行业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培训工作会议,计270余家市管餐饮单位及五小行业的310余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有关餐饮单位及五小行业积极签订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卫生安全责任承诺书》260余份。市所根据餐饮单位及五小行业特点,印制了《餐饮单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等8种明白纸,计8000余份免费发放给相关业户。进一步加大对餐饮业及五小行业督导检查力度,严格依照创卫标准和卫生要求,共出动卫生监督员528人次、车辆298台次,检查餐饮业及五小行业848家,抽检食品、生活饮用水46份,开展公共场所监测20家。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进行了验收。

  按照十一运会的卫生监督保障要求,结合省的统一部署,我所强化了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学校卫生美容美发等专项卫生整治和健康相关产品抽检。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600余人次,车辆656台次,重点整治德城区、经济开发区和运河经济开发区3个区域,检查单位1546余家,给予行政处罚15家,责令改正90家,警告146家。没收不合格食品33公斤。抽检各类样品159份。同时,以定点医院为重点对市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放射防护监督检查。并对十一运会场馆、定点宾馆及其周边加强了病媒生物监测。

  3、针对定点接待宾馆和场馆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自5月开始,我们组织开展了十一运会专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接待单位、赛区周边食品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原辅料、用品用具进货验收、台帐备查和企业自检制度,对大宗食品、原辅料、用品用具实行定点供应,强化接待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美丽华大酒店等4家十一运会接待单位安装了食品安全管理软件系统,实现了卫生监督机构对餐饮单位的网上监管。我市于9月27日起实行每日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情况动态上报,实现了工作随时掌握、问题及时纠正的效果。9月份,十一运德州赛区组委会、市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多次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对美丽美丽华等7家十一运接待单位和场馆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无热力消毒设施、电子台帐填报不及时、饮用水防护设施不完备、楼层消毒间无消毒柜、猪羊牛肉制品等无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留样冰箱冰柜不足、客房蟑螂密度大等问题,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进行限期整改。并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协调,保证了问题的圆满解决。

  通过以上工作,全运会前期,经过一系列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整顿,德州市区餐饮及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善。特别是十一运定点接待酒店和比赛场馆全部达到了有关卫生要求。比赛场馆和接待酒店领导对十一运接待高度重视,其许可证件齐全,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服务人员责任明确,酒店基本卫生条件良好,从原料进货到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管理完善,全面达到了十一运接待标准。

  (二)、严格把关,确保比赛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万无一失

  比赛期间,我所对7个接待宾馆和比赛场馆分别派出2名监督员进驻,进行全天候的卫生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市监督所成立了以分管所长为组长的督导检查组在比赛期间每天到各单位进行巡回检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每天对所进原料及索证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进货原料4700多种。其中对猪、牛、羊肉及制品进行重点检查并采样封存。要求进货原料检测报告和动检证明等索证资料齐全。对猪、牛、羊肉及肉制品的检测报告要求必须有瘦肉精检测项目。防止发生食源性兴奋剂污染事件。对查出的驴肉等17种原料无检测报告或检测项目不全的原料全部退回供应商,不得使用。驻会监督员每天对酒店的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核实检查。所有的进货原料全部建立了台账。美丽华等4家酒店同时填报了电子台账。均填报齐全及时。

  2、每天对菜食谱进行严格审查。酒店提前一天向监督员提供运动员及教练员菜食谱,监督员对菜食逐项审查。对禁用或慎用的菜品不得审批,对凉菜要求酒店严格制作过程。菜谱审查合格后并由店方和监督员签字各保存一份。菜谱不得更改,如需变动必须经监督员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如国际风都酒店有一次擅自为运动员添加地方特产驴肉,监督员发现后全部予以撤席,并对酒店进行了警告处罚。比赛期间,对每餐菜品和面食进行48小时留样,留样冰箱有监督员管理。共审查菜品10800份,留样9500份。

  3、加强接待酒店生鲜原料及食品加工过程监测。比赛期间,监督员每天对蔬菜、肉类等进行快速监测。共监测蔬菜、肉类农药残留和亚硝酸盐800份,均合格。食品工具和从业人员手表面等洁净度监测420份,均合格。对冰柜和冰箱表面温度测定150件,全部合格。

  4、做好酒店餐具及就餐场所的消毒管理。6家接待酒店全部使用热力消毒,对餐具及用品进行消毒,每天有详细的消毒记录。监督员每天对消毒情况进行采样,并及时送实验室检测。共采样监测700份,合格率100%。同时,清洁工每餐后对就餐场所进行清扫和消毒,保证就餐场所卫生干净,保持空气流通。

  5、加强客房及水源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比赛期间,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对6家接待酒店严格管理,要求客房保持整洁卫生,床单、枕巾等用品一天一换一消毒,室内空气保持新鲜流通,客房上水果严格清洗消毒制度。监督员每天对客房用品消毒情况进行采样,采样检测860份,合格率100%。加强了供水的管理,要求酒店派专人管理供水系统,严防水源受污染或投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每天对水质进行快速检测,共检测90份,合格率100%。同时我们加强了酒店内洗浴、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

  6 、严格比赛场馆卫生管理。德州赛区比赛场馆是新投入使用,为此,监督员对场馆的微小气候和水源每天进行监测。微小气候检测项目包括:甲醛、温湿度、风速、二氧化碳等卫生指标等,共检测40点,合格率100%。水源检测项目包括:ph值、菌落总数、硬度、余氯含量、亚硝酸盐含量等,共检测35份,合格率100%。

  7、十一运期间,德州赛区未发生食物中毒和客人投诉情况,也未发现其他疾病。

  三、经验体会及发现的问题

  十一运德州赛区虽然时间短,赛事少。但我们在卫生监督保障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统一领导,集中精力,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保障任务。为开展大型卫生监督活动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发现了一些问题。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自明确十一运德州赛区任务后,我市即把卫生监督保障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上到市委市府领导下到市监督所领导都认真对待,高度重视。把这次卫生监督保障当作一次政治任务来抓。德州赛区组委会成立了专门的卫生监督保障组。市卫生局、监督所成立了专门的卫生监督保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印发制定了各项工作制度和组织纪律制度。明确了领导人的管理职责和监督员职能责任。市所和各接待酒店签订了责任状,各监督员向市所签订了卫生监督保障责任保证书。市卫生局、监督所主要领导人各阶段都组织召开监督人员会议协调和部署任务,并多次到现场指导检查卫生监督工作。市所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拿出50万元配备了三套快速检测和实验设备仪器,保障接待酒店的的现场检测。

  2、监督员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技术能力是十一运卫生安全保障的基础。为保证德州赛区卫生监督保障工作,每2名监督员承担1所宾馆或场馆的卫生监督保障。监督员向市所签订了责任承诺书,监督员又与酒店或场馆签订责任书。这就明确了监督员的责任,大大提高了监督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热情。监督员在赛区对负责的酒店按食品安全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帮助指导酒店逐项逐项的整改,监督员在业务技术指导上下功夫,保证了酒店在比赛前全面达标。比赛期间,监督员白天黑夜住在酒店,按监督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任务重,工作量。监督员大胆负责,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排除任何卫生安全隐患。在这次卫生监督保障过程中,从早期的准备到结束时间长,任务重,责任大。监督员心理压力非常大,有不少监督员生病仍工作在现场,监督员驻会期间10多天不能回家,克服了好多生活和家庭中的困难,监督员付出了辛勤劳动和汗水,但监督员无怨无悔。保证了德州赛区卫生监督工作的圆满完成。体现了德州市卫生监督队伍过硬的业务水平和高度的责任心。

  3、卫生监督队伍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地位尤为重要,但继续执法餐饮业卫生监督管理不理直气壮。在十一运卫生监督保障过程中,涉及到食品生产、经营和餐饮监督管理中的不少问题,出现了卫生安全监管空白或监管不到位现象。例如酒店进猪、牛、羊、肉及其制品均索不到含瘦肉精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从产品出厂到销售环节均未有含瘦肉精检测项目的检测报告书。这个问题有关监管部门意识不到,或根本没有管理过。按《食品安全法》规定监管部门都蔬于管理,或各个监管衔接不完善。甚至出现个别部门推脱责任现象。同时也暴露出有关监管部门对业务不熟悉的现象。

  在十一运卫生监督保障过程中,对餐饮单位的监督违法行为的处罚格外慎重。《食品安全法》中明确规定了执法主体。酒店方也知道卫生部门没有执法权。目前,卫生部门临时性代管,执行处罚不能理直气壮。同时,监督员还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不愿意多惹麻烦。由此看来,《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任重道远。在十一运会卫生监督保障过程中,我们对接待酒店内的住宿、美容美发、洗浴和生活饮用水进行了监督管理。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卫生监督职能的调整,以往靠食品卫生监督带动公共场所管理的执法方式随之消失。酒店与卫生监督部门的配合有待实践检验。现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使用起来有些滞后,不能满足目前的管理范围和职能,处罚力度尚不足。对于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更将困难。因此,今后开展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将是一项非常困难的任务。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6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上级部门20xx年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县无动物重大疫病发生,确保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畜牧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今年,我所在中心领导的带领下先后组织各乡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全县开展了防控动物重大疫病规范化管理活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全县高温季节消毒灭源工作、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动物卫生监督所全体工作人员、各乡(镇)兽医站兽医及全县村级防疫员的共同努力,使全县动物防疫防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果,使广大养殖户防疫意识进一步增强,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规范,防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果。现将我县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我县各级领导对防控动物重大疫病工作高度重视,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在春、秋集中防疫中,分别召开了各乡(镇)长及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会上,县委常委副县长张翼对防控工作做了具体的工作部署,明确指出在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动物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要把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和牲畜口蹄疫等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县畜牧兽医服务也召开了各乡(镇)兽医站站长参加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防控工作做了全方位的安排部署。县重大疫病指挥部先后下发了“X防重大(指)字[20xx]1号“关于认真做好春季动物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3号“关于下发20xx年X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4号“关于下发《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通知”,X防重大(指)字[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秋季动物疫病集中防控工作的通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下发了X县乡(镇)站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百分考核细则。

  (二)大力推进免疫工作。

  实施免疫是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首要防线,也是最有效的防控措施。今年,我县切实把免疫工作作为当前防控动物重大疫病的一项首要任务来抓,落实了行政和技术双包人员,并挂牌公示,强化了行政领导和技术人员双包责任制。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的免疫工作责任制。规模养殖场,在防疫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免疫;散养户,防疫人员亲自到户免疫。在免疫过程中,规模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户实行了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月月补免,填写了免疫档案,发放了动物免疫卡,做到了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截至目前,全县猪存栏13865头,口蹄疫免疫13157头,免疫密度达到95.9%;猪瘟免疫13455头,免疫密度达到97%;规模养殖场的蓝耳病免疫率达到100%;牛存栏9537头,牛口蹄疫免疫8731头,免疫密度92.5%;羊存栏103600只,羊口蹄疫免疫97790只,免疫密度94.5%;鸡存栏93740只,鸡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93740只,免疫密度100%;免疫质量和防疫效果良好,重大动物疫病得到全面控制,到目前为止无有重大疫情发生。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有效保证动物产品的安全,我县猪、牛、羊二维码耳标均达到80%以上。

  (三)加强养殖场(户)的消毒工作。

  为做好消毒灭源工作,各乡(镇)站完善了卫生消毒制度和病死的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截止20xx年9月1日,全县11个乡镇共计使用消毒药品1.048吨;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37.1万平方米;消毒圈舍场点数1256个,开展消毒人数2101人,全县无一起重大疫情发生。

  (四)严格了疫情报告制度。

  今年,我县各乡(镇)及成员单位制定了专人具体负责疫情报告,乡(镇)兽医站对动物疫情进行了排查,村级防疫员每月对疫情进行了巡查,并建立了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和村级防疫疫情巡查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及时上报。形成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网络。

  (五)加大疫情的监测力度。

  为切实掌握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和疫病动态,及时发现疫情隐患,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我县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指挥办公室下达的《关于20xx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对全县11个乡镇的畜禽免疫抗体进行了监测。

  1、猪口蹄疫监测,商品X养殖场9个,散养户16个,进行监测采样290份,其中商品X饲养场230份,散养户60份,合格数290份,合格率100﹪。

  2、猪瘟监测,采样160份,合格160份,合格率100﹪。

  3、鸡新城疫监测,规模养殖场16个,采样370份,合格364份,合格率98.4%。

  4、禽流感监测,规模养殖场12个,采样460份,合格460份,合格率100%。

  (六)动物疫病应急工作能力。

  为确保及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的危害,保障X县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县政府下发了《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目前《X县防治动物重大疫病应急预案》已报政府应急办,等待下文。县级储备了能够处理一起疫情的储备资金30万元和价值10.255万元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完善,现有65名应急人员。

  (七)基层防疫体系建设。

  根据全县畜禽饲养量和行政村建制,我县配备了村级防疫员60名,每人每月工资补贴100元,并配备了冷藏包。对村级防疫员进行防控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掌握了各种疫病的'免疫程序和操作技术。

  二、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力度

  为了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5月23日我县利用科技宣传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进行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5万份,切实使广大养殖户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提高了广大养殖户对防疫工作的自觉性,提高群防群控的能力。

  三、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

  为了提高动物重大疫病的防控能力,我县先后3次6人参加农业部、省、市举办的“动物重大疫病防控知识培训”,3月对村级防疫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我县动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严防了动物疫病的发生。

  四、动物检疫工作

  动物检疫工作是防止染疫动物及其产品进入流通环节的关键措施,是促进动物疫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过程中,将动物检疫工作必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使动物检疫工作常抓不懈,稳步发展。

  (一)加强产地检疫工作。

  产地检疫是指各区域内动物离开其生产饲养地之前的检疫。是检疫工作的基础,通过实施产地检疫,可促进防疫工作开展,提高免疫密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护养殖业健康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的目的。

  我县十分重视产地检疫,明确提出产地检疫率要达到100%的要求,动物检疫员实施地检疫做到“三到位”:一是检疫到位,严格按照产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检疫站结果负责。二是出证到位,检疫员必须核对动物免疫耳标和免疫证明,将免疫耳标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必要条件之一,对没有免疫耳标或免疫耳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并且填写票证规范。三是收费到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不得多收、乱收。截止目前,产地检疫猪0.826万头,牛0.151万头,羊0.635万只。

  (二)加强屠宰检疫工作。

  为了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严格检疫关,我站派35名检疫员长驻定点屠宰场实行检疫。一是严格宰前检疫,对生猪进入屠宰场先前进行查证验物。确保有产地检疫证明,确保在免疫保护期内,确保是来自非疫区等,同时在待宰前进行认真的观察和检查,确保健康猪进入屠宰环节;二是严格按照宰后检验程序进行检疫,确保头头摘除“三腺”,确保酮体和内脏的卫生安全;三是严格发放酮体肉品检疫证,坚决把住“人情关”确保一猪一证。至目前,全县共屠宰生猪0.679万头。

  五、加强监督检查,验收防疫工作

  为了使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20xx年10月12日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林主任亲自带队督查、验收,先后20多天出动人员60多人(次),到各乡镇规模养殖场、集贸市场、定点屠宰场等经营动物肉类产品等各个环节全方位监督、检查,共查出未经检疫的肉品0.2吨,全部补检,并进行处罚,从而促进了经售户自觉主动的检疫。

  总之,今年,在各级政府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畜牧兽医的辛勤工作下,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六、畜产品安全常抓不懈

  (一)“瘦肉精”监管工作方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生鲜肉类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行为。

  县政府领导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X县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所,我所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同制定了“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和“X县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中毒事件应急预案”。部署对全县各乡镇生猪养殖、屠宰、猪肉流通、猪肉消费加工等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了《X县瘦肉精监督管理责任书》,要求以严打、严控的高压态势,落实整治责任,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印发了《X县“瘦肉精”专项整治和宣传工作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随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

  我所分别在20xx年5、8、9三个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猪养殖场“瘦肉精”专项突击监督抽检行动,对生猪饲养户的饲料购进、使用情况及生猪屠宰前检测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督促生猪养殖户建立了饲料购进索证索票制度,兽药使用记录及检疫防疫制度;县畜牧服务中心还与生猪养殖大户签定了“禁止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告知书和承诺书”。我县有生猪10头以上养殖户125户,500只以上的养鸡户10户,饲料经营站点14处,定点屠宰场一处,日屠宰量20头左右。对生猪屠宰场进行定期检验、检查,确保生猪定点屠宰、专人驻场,同步检疫。

  为了防止我县出现“瘦肉精”事件,我所组织各乡镇兽医对全县生鲜猪肉制品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专项检查。全县检查集贸市场3处,检查猪肉经营户83户次,饲料兽药经营门店14间,抽检尿样50个,检测定点屠宰场“瘦肉精”50多样份,到目前没有发现含“瘦肉精”猪肉现象。

  通过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我县辖区没有发生一起“瘦肉精”事件,建立了“瘦肉精”检测体系,外来生猪的检疫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对生猪和猪肉生产经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并继续加大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瘦肉精”的行为,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合法、有序、安全。

  (二)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面。

  我所严格监督管理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为了认真执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忻政办发[20xx]40号文件精神,彻底消除本县生鲜乳质量安全隐患,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我所真正做到了领导到位,责任明确,落实到人,确保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摆形式,不走过场,并制定了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县政府与相关单位签订了责任书。并印发了《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00余份,做到了对生鲜乳质量安全问题不留死角。

  奶畜养殖者、生鲜乳收购者、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对其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的乳品质量安全负责,是乳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我所对三个乡镇的奶牛养殖户进行了专人管理,对奶牛养殖、生鲜乳运输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管,并实行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在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所组织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对全县3个乡镇,4个村9家养殖户81头奶牛,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产奶奶牛11头(其余不产奶),日产奶230斤,未发现添加违禁药物,在饲料中未发现添加任何违禁药物。

  七、基层站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五个乡镇站峨口、枣林、胡峪、新高、峪口总投资27.5万元,项目已批复,资金未到位。

  八、兽医实验室建设

  X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设备完善、制度健全、人员齐备,能够全面落实疫情日常监测、随机监测、集中监测制度;监测数量完全达到市县要求;现场采血抗体监测率达到100%。目前可以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新城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动物疫病实验室诊断工作。

  X县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实验的报审资料正在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验收标准编制当中,年内有望通过考核验收。

  九、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防疫经费严重不足,财政预算未到位。

  2、防疫人员技术力量薄弱,充实基层防疫人员队伍,加强对基层防疫人员技术培训。

  3、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过低,严重制约着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

  4、应解决部分基层站无办公场所的问题。

  5、强化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防、检手段。

  6、无“瘦肉精”,生鲜乳、检查经费和检查设备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7

  2013年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即将结束,在省监督所、市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强化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为主线,有效的开展了《2013年全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非法经营、屠宰、加工、贮藏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有效遏制非法处置病死动物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市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全市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 加强重点场所的检疫监管

  为加强全市动物检疫监督工作,保障我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市监督所制定监管措施,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重点检查养殖场的防疫条件及动物养殖生产是否规范,保证全市养殖企业安全健康生产;二是进一步规范动物出栏的产地检疫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防止贩卖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发生;三是全面规范屠宰场的屠宰检疫工作,严禁屠宰、加工未经检疫的动物及其产品、及未经检疫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2013年市监督所采取例行性监督检查和联合检查机制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20余次,参加人员达 80人次,检查养殖企业40余家、屠宰场10家、以及经营摊床、超市、冷库等场所,保障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 强化人员管理,确保全年工作有效开展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主要从3个方面强化人员管理。一是严格按照农业部“六条禁令”和检疫监督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要求,规范检疫监督行为,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全面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级监督机构根据各自监管场所,明确监管责任和目标,严格按检疫程序和标准落实责任,每个岗位责任人签订了责任状。紧紧围绕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规范监督执法行为,同时各监督机构广泛征求社会评议,对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行为评议,通过社会评议,全面了解监督执法人员的.素质、形象等方面的情况,市监督所共收回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社会评议40余份,总体评价良好,这对我们下一步规范监督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二是严格按培训计划要求开展培训活动,通过观看《动物卫生监督质量教育宣传片》、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来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的学习,使我市的监督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自身理论素质有了更大提高,保障了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中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动物经纪人的管理,11月29日市监督所组织开展了全市动物经纪人培训班,全市各屠宰企业的负责人也参加了培训,这次培训就如何对动物经纪人的管理以及做好屠宰企业监督管理顺利交接等方面进行了宣传,这次培训参加人员达90余人。此外,全市各监督机构采取各种形式共举办宣传培训等活动18次,参加人员282人,宣传和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今后更好的做好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 规范管理,明确职责。

  2013年2月4日,XX县升泰肉品加工厂“事件”发生后,市监督所与XX县监督所及时展开情况调查,针对该厂的违法行为,市县两级监督机构认真进行了梳理。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检疫监管职责,全部及时的收回了检疫(内外)标志,内标收回536400枚、外标收回148904枚,全部上缴省监督所。

四 排查丢弃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进一步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

  一是针对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 3月17日我市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全面组织人员包括村防疫员等对辖区内的河流、道路两侧、养殖小区、村屯等地进行排查,特别对汤河水库、葠窝水库沿岸及太子河流域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出死亡鸽子8羽、狗4只、羊3只、猪48头、鸡6321只、其它动物产品2150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二是全面规范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根据省市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所有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饲养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防渗井建设,各(县)市区监督机构对辖区内的养殖场进行全面的排查和整治,对无害化处理设施不符合要求的21家饲养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三是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省、市畜牧局的统一部署,在XX区2个养殖场先做试点,建起了2个无害化处理罐,全市21个养殖场在2013年底前也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和使用,在2014年底前全市各养殖场必须完成无害化处理罐的安装,对新建的养殖场没有无害化处理罐等设施的将不予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五 加强病死动物整治,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

  在2013年3月至5月市监督所以及有关县区监督所配合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查获了5起违法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的案件,抓获违法行为人30余人,已判刑3人,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其产品20余吨。市监督所对违法出售病死动物及不按规定处理病死动物的管理相对人进行了行政处罚,结案3件,罚款1800元。有效的遏制了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保障了人民群众食肉安全。

六 加强检疫监管,确保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

  一是进一步巩固产地检疫工作,继续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完善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检疫申报点的基础上,在每个乡镇建立一个标准的检疫申报点,全面提升检疫申报点的建设和管理水平,严格检疫申报程序和制度,落实检疫员或协检员到场到户或指定地点检疫制度。截止11月份,产地检疫生猪28.7127万头、牛1.0403万头、羊1.6751万只、禽711.5164万只。二是规范屠宰检疫,严把动物屠宰检疫关,今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的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执行屠宰检疫申报制度,对入场的动物必须待宰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驻场官方兽医受理检疫申报后,在宰前2小时实施宰前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准许待宰动物进行屠宰,并收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对屠宰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屠宰企业必须出具“瘦肉精”检测报告,官方兽医方可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决不许出场,保证上市动物产品安全。截止11份,屠宰检疫生猪23.3916万头、牛1.5680万头、禽1083.0808万只。1至11月份无害化处理病死动物及其产品107.83吨。

七 强化监督,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2013年,全市各级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目标量化考核管理的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一是深入开展例行性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养殖环节的监管工作。使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养殖档案、各项记录,完善消毒、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养殖场下达了责令整改要求,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对养殖企业共下达了责令整改40家。二是强化屠宰场的监管,今年以来,由于个别地区相继发生了随意丢弃病死动物及肉品加工企业违法行为的事件,市监督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屠宰检疫行为,对每个定点屠宰企业下发通知通告,要求其严格按照通告履行职责,防止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三是完善追溯体系建设,2013年全市能够正常使用的智能识读器只有40左右个,上传信息总数5151条。全市2013年申请耳标猪170000套、牛45500套、羊55000套;签收猪170000套、牛45151套、羊54459套。四是加强全运会期间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管工作,在8月份,对供全运的3头牛、25只羊、140只肉鸭、1300斤鸡蛋所涉及的4家企业由各管辖的监督机构进行从产地、运输到屠宰全过程的监管押运,实现全过程监管链,保障了全运期间动物及其产品无疫安全。五是做好“两病”扑杀工作,2013年全市检出两病奶牛56头、羊57只,全部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八 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案件评查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监督机构严格按照省市《病死动物及其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加大了对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案件查处力度,重点以屠宰加工、流通和仓储等环节为切入点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违法行为。到11月份全市各级监督机构共查处违法案件114件,罚款金额4.3808万元。二是为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办案过程规范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减少和避免错案发生。市监督所于8月19日开展了我市上半年执法案卷评查暨执法案卷制作培训活动,这次活动,除市本级全部案卷参加外,各县(市)区各抽调2个案卷参加评查。从主体、程序、文书、案卷装订等诸多方面认真开展评查工作,同时就案卷的制作进行详细的讲解,已案讲卷。从总体情况看,各监督机构能做到执法主体合格,对象准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但也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现象,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了经验,找准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规范内容,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九 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我市各级监督机构开展了动物诊疗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活动涉及2个县区10家动物诊疗机构。重点对动物诊疗许可证和兽医执业注册、医疗废弃物处理、职业兽医管理、制度建立、档案记录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检查。在清理整顿活动中共收缴《XX省执业兽医证》15个,在10家动物诊疗机构中有《国家执业兽医证》的11人。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诊疗机构记录不全,病志、处方签填写不全;检查人员对当场发现的违规现象要求立即进行整改,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十 全面开展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

  为全面落实动物卫生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建设工作,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按照监管信息追溯平台培训方案的各项要求全面组织开展落实工作。及时制定了《XX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制定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方案对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平台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进行了分解,对建设总体构架及建设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进行了详细阐述。市本级及各县区监督机构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和沟通,在年底前首先将电子出证工作全面落实并有效开展。此方案的制定,为更好地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全面完成此项工作创造了良好开端。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8

一、基本情况

  1、动物防检队伍基本情况。

  2011年年度,全县共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44人(动物检疫员33人,动物防疫监督员11人)。在学历结构中:动物检疫员大专以上文凭19人,占64.5%;中专文凭11人,占35.5%。动物防疫监督员大专以上文凭8人,占53%;中专文凭7人,占47%。年龄结构:动物检疫员平均年龄39岁,动物防疫监督员平均年龄43岁。职称结构:中级职称33人,占73.3%;初级职称12人,占26.7%.

  2、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情况:主要行使检疫、动物防疫监督执法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同时做好我县的兽药市场整治工作。在动物检疫工作中,全年共检疫猪肉品76253头,牛肉品2108 头,所有检疫均按检疫程序操作,检疫合格率达到100%,全年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肉品5头,病死鸡7000多羽。平时也经常组织执法人员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9人次,不定期对各个交易市场进行巡查,有效地杜绝了病死畜禽上市的情况。在兽药市场整治工作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91车次,共检查了我县42家饲料兽药经营店,3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检查,查处清缴了一些假劣兽药,共清缴假劣兽药针剂350支,其他假劣兽药55公斤,共价值人民币1700元。在所检查的规模养殖场中,没有发现使用违禁兽药以及添加违禁饲料添加剂的情况。

  二、依法行政主要做法。

  1、全面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按照“统一管理、分级培训”的原则,经常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水平。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政策,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在强化学习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抓好队伍的政治思想教育,核心是开展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同时开展职业理想、道德、纪律教育,从根本上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2、强化监督管理。经常对各个乡镇水产畜牧兽医站的检疫人员的检疫行为进行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的《广西动物防疫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制定了《阳朔县动物检疫员管理办法》,实行谁检疫谁负责的原则。同时,检疫合格后要按严格规定收取畜禽检疫费,不能多收费乱收费。对不按照检疫程序操作的检疫员,行为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绝不护短,该处理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经过严格监管,一年来,我县检疫员没有发生一起违法事件。

  3、加强案件的查处和规范执法:我所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1月17日期间办理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4起:经营动物未附带动物检疫证明案1起,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案1起,兽药店经营人用药案1起,不按规定处置死因不明动物案1起。其中适用一般处罚程序1起,简易处罚程序3起。均没有接到当事人的上诉。

  三、证章标志管理情况。

  1、严格执行农业部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规定

  自农业部建立和推行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制度以来,我区严格执行“统一格式,统一订购,统一发放,统一使用,统一管理”的“五统一”制度,所有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包括防疫专用章、五种检疫证明、免疫证明、“两员”证件和徽章等,均从区里、农业部指定生产厂家订购。

  2、建章立制,规范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

  为了加强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于2006年颁布实施了《阳朔县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办法》,将免疫证明与计划内生物制品实行“捆绑”供应,并建立证章标志订购、入库、发放、使用、回收、保存、销毁登记制度,加强证章标志的管理。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使我县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重点环节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饲养、屠宰、和市场检查情况:按照农业部《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和《广西规模动物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广西定点屠宰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细则》的要求,加强对我县境内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以及禽类产品经营、加工、贮存等场所的动物防疫条件集中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疫制度、防疫设施、凭检疫证明入场入库以及执行免疫、消毒、病死畜禽禁宰杀、禁销售、禁食用制度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立即采取关停、整改、取缔等措施,消除疫情发生和传播的.隐患。

  2、产地环节:严格按照《畜禽产地检疫规范》、《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地报检制度,全县共设动物检疫申报点19个。对出栏畜禽,严格按规程实施到场、到户、到点检疫,要求100%佩带专用检疫标识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疫不合格的,严格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屠宰环节,认真抓好我县境内定点屠宰场(点)的检疫工作,健全屠宰同步检疫制度。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职责,对进入屠宰场的畜禽,严格查验检疫(免疫)标识和检疫证明,并完善检疫证明和标识的回收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检疫技术规程实施同步检疫,对屠宰前发现的患病动物或疑似患病动物,一律不准屠宰,并严格按规定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严防患病动物进入屠宰场,使病害动物产品流向市场。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1、监督执法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建议上级部门加大监督执法设施、设备和经费的投入。

  2、动物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在平时的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中,发现有的动物检疫员在填写动物检疫证明时图快图方便,有些内容没有按要求填写就发给畜主。

  3、没有统一着装:没有统一做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防护服装和检疫员检疫防护服装,执法形象受到影响。

  X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xx年11月25日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9

  为确保我区动物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春季畜牧业综合执法活动方案》的精神,我所积极开展各项综合执法活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3月份以来,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38人次,执法车辆36台次,对东港辖区内的60余家兽药经营企业、4家兽药生产企业、5家饲料生产企业、2个生鲜乳收购站(挤奶厅)和2个种畜禽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发放《日照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200余份,取缔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户4家,清理未通过兽药GSP认证企业3家,共查出假劣兽药2589袋(瓶),假劣兽药水针5212盒(支),生物制品4497瓶,人用药品190瓶,拆零销售原料药品98.85公斤,无生产许可证经营饲料230公斤,其他违禁药品369.5公斤,涉案总金额共计64349.10元。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28家生产经营企业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抽检兽药样品30个,完成全年抽检任务的50%。

  二、主要措施

  为确保本次综合执法活动取得实效,我所狠抓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1、强化宣传,加强管理,为综合执法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我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所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执法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检查组、执法组三个小组,制订了活动实施方案,下发了《市兽药经营监督管理告知书》,在区畜牧局设立了举报电话,制订了有奖举报办法,确保本次活动扎实开展。

  2、“异地用警”,严格执法,确保综合执法活动公平公正。本次兽药经营企业执法检查中采用“异地用警”的方式,邀请兄弟区县精干执法人员组成执法检查小组,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规避人情执法关,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对未通过兽药GSP检查验收的经营者一律关停;对通过GSP验收的,现场查看经营企业人员、设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各项记录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经营管理制度进行经营;对发现的假劣、禁用、过期、变质失效兽药以及人用药品依法予以收缴查扣;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的`依法予以查处。

  3、惩防并举,注重服务,力促企业规范生产、经营,严格守法。在执法过程中,注重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意识,对不规范的事项进行了现场指导整改,对一些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咨询进行了答复,做到查、帮、促相结合。

  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在这次综合执法活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康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检验记录不齐全。瑞恩饲料厂化验室未按规定使用,化验记录及产品留样未按规定执行,生产、采购、销售记录不规范,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爱科饲料有限公司产品质量化验常规项目不全,个别饲料产品标签未印生产批号;顺发鱼粉厂产品质量化验记录不规范、不齐全;宜生生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料库有过期原料。兽药经营企业中个别经营单位存在采购验收、出入库、销售记录及温湿度记录不齐全、不规范,兽药产品的质量评估不全面,经营场所及仓库防火、防潮、防蚊蝇设施不齐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畜牧业各项法规,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10

  为切实加强动物源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我所按照上级部署,以动物卫生监督与依法行政为工作中心,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现就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规范开展检疫监督工作。

  (一)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工作。

  全面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对检疫监督人员实行定人定岗的责任制,使全年工作有序开展,收到了很好的效果。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上半年共进行产地检疫生猪7xx0头,羊子535只。

  (二)全面落实屠宰检疫监督工作。

  一是按照农业部的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做好检疫记录。

  二是开展屠宰环节的`瘦肉精检测,瘦肉精检测807份,全部为阴性。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生猪屠宰检疫生猪3557头,羊子4510只,家禽xx61只(羽)。全县以检疫申报点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屠宰检疫工作,通过科学的手段,建立检疫的权威性。屠宰检疫监管上严把动物进场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无害化处理关,确保肉食品安全。

  二、强化“瘦肉精”监管工作。

  我所于4-6月期间集中对全县养殖环节进行“瘦肉精”全面排查及现场风险检测工作,检测项目包括盐酸特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三个品种。截至目前已检测尿液样本共计930份,均未发现阳性样品。

  三、强化执法检查工作。

  我所联合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并对市场内以及畜产品经营门店的畜产品进行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4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

  四、强化非洲猪瘟的防控。

  一是加强屠宰场监管,严把“四关”,严格执行消毒制度;

  二是严格按程序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对无养殖档案或不符合出证条件坚决不予出证;

  三是加强对生猪养殖场和生猪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

  四是设立了非洲猪瘟防控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下半年我所的动监工作一定会有一个大的突破,各项工作一定会更加完善,全县的畜牧业也一定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放心肉”工程也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11

  20xx年上半年,在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继续推行“四三”工作模式,继续开展“十有”建设,继续围绕局党组提出的“规范、达标、提高”的总体要求,求实创新,科学谋划,不断强化监督职责,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基本实现了年初各项业务工作的预期目标。

  一、基本情况

  据统计,截止6月10日全市共产地地检疫生猪50.37万头,牛羊2.8万头;定点屠宰生猪8.35万头,牛羊1.48万头,审核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55份,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3份,开展规模养殖企业“双认证”换、办证6家,受理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申请19户;设立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6个;举办各类动物检疫员、动物繁殖员、内检员等培训班6个,培训各类人员450余人;开展兽药市场整顿、瘦肉精检测等集中专项整治活动5次;抽样送省及自主检测共1065批次;立案查处各类畜牧兽医违纪违规案件4起;出色完成市委政府、市局“三万”活动、“双创”活动等其它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主要业务工作

  (一)定计划,确立全年业务工作目标

  年初,经监督所支部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讨论,按照省动物卫生监督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市局工作要求,制定了《二o一一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提出“五化八抓”的工作目标,即:产检申报网络化、屠宰检疫程序化、票费管理制度化、执法监督规范化、学习培训考试考核经常化;抓“十有”建设,提高动物科技水平;抓产地检疫网络建设,提升产检申报比例;抓屠宰检疫规范,提升检疫质量水平;抓执法程序规范,提高依法执检能力;抓检疫人员职责规范,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抓监督稽查方案制定,提升防疫监督质量;抓执法队伍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抓制度效能建设,提升部门良好形象。

  (二)强根本,巩固动物检疫监督基础

  1、继续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年初分别与各乡镇畜牧服务中心、防检分站签定饲料兽药、防疫检疫、畜产品安全等监管责任状,各经营单位法人代表为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与全市各规模养殖企业、重点经营户、重点经营场所签定畜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提出“三重”(即:重点经营户、重要养殖场、重点经营场所)监管必须达到抽样抽检率100%、检测合格率100%的目标要求;与单位干部职工签定年度工作目标责任状,按照省局及相关部门要求,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到人,做到谁分管谁负责,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

  2、切实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强调各定点屠宰场“严把三关,搞好四项登记”,严格执行“四不准,一处理”的规定;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由市畜牧执法大队负责查处无证经营、偷逃检疫、病害肉品交易、白条肉上市等违法行为以及检疫人员违反“十不准”规定的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病死畜禽及其产品进入流通领域和消费市场,夯实“放心肉”工程基石。

  3、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模式。一是规范监督行为:对所有饲料兽药经营户实行年度登记备案制度;要求所有相关经营户“十有五上墙”;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电话并实施产品责任事件追溯制度。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坚持深入开展“周查月检”的定期巡查制度;坚持送省检测与自主检测相结合的抽样检查制度;坚持从严监管重点区域、重点经营户、重要经营场所的重点督查制度。三是加大立案查处力度:到目前为止,已立案查处逃避检疫、无证经营、销售假劣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4起。

  在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上,上半年主要立足于“3·15”双汇瘦肉精事件后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状: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市乡镇站长、规模养殖场瘦肉精专项整治会议,对全市50头以上养殖场户实行了地毯式抽样检测,并在产地检疫中实行了检疫员“一岗双责”式的瘦肉精快速检测检疫模式,将全市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4、巩固“十有”建设成果。一是检疫室“十有”建设。为了提高检疫质量,促进程序检疫,2、4、6月份先后3次组织专班督导、检查检疫室“十有”建设情况和屠宰检疫开展情况。二是饲料“十有”建设。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湖北省实施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办法》等文件精神,我们在先期印发《饲料“十有”建设的通知》200多份到全市所有饲料兽药生产、经营户的基础上,以中心城区经营户为重点,全力推行饲料经营“十有”。三是推行兽药gsp认证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实现了中心城区绝大多数兽药经营门店的“十有”规范。4月25日,在全省兽药质量规范现场会后,我们组织城区26家兽药经营户赴潜江现场观摩;4月28日,召开全市兽药gsp认证推进会,为全市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推行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十有”工作。规模养殖是我市畜牧生产的重头戏,我们要求所有规模养殖场防疫条件必须具备“十有”,20xx年上半年,我们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技术推广站结合,监督和指导相关养殖企业落实完善“十有”建设条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求突破,建设产检申报示范点

  20xx年上半年,我们主抓了6个报检点的规范建点工作,做到“四个统一,四个落实”,即:统一报检标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收费标准;落实站点、落实人员、落实职责、落实奖惩。在建点工作中,我们按照市局党组的要求,克服人员调配难、专项经费不足、检疫执法装备不齐等多重困难,多次召开动员会、协调会、碰头会和现场会,着力解决申报点建设中的人员配备、统一着装、规范管理、票证使用、经济指标、奖惩措施等主要难点,同时对报检点实行了统一外部装修,配齐办公桌椅、床铺、饮水机、电风扇等设施,为驻点人员创造了比较好的办公环境。周局长、潘局长等局党组成员多次亲临申报点视察和指导工作,协调各方关系,为报检点的顺利建设和正常启动给予了强有力的支持。

  在建好取检点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完善产地检疫网络。我市产地检疫按照《湖北省动物检疫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全市各大中心屠宰场、集贸市场、交易市场、牲畜调运集中点等为基础,在建设申报点的基础上,设立“平原、丘陵、滨湖”3个产地检疫稽查联动片,实行沿以荷沙线、牛张线、皂毛线等交通主干线为依托的产地检疫联动机制,形成了“市、乡、村”三级、“点、线、面”一体的产地检疫网络,并严格执行“三个必须,三个严禁”的产地检疫规定,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全天候、全覆盖、全过程”有序开展,确保规模养殖场产地检疫率达到100%,散养户报检率常年保持在95%左右。

  (四)抓培训,提升牧医队伍整体素质

  一是开展全市检疫人员培训。四月份,我们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采取分片开展学习培训的方式,对全市各乡镇防检人员在业务上、政策上、思想上予以了培训、整训,重在提高现有检疫人员政治素养、提升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是开展申报点驻点人员集中学习培训。为了确保申报点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我们对选派的驻点人员组织进行了为期2周的全方位学习培训: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票证填写、检疫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确保申报点工作能够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动物繁殖员培训。按照《种畜禽管理条例》以及省、市农民培训阳光工程的要求,我们从3月11日至4月4日分三期对全市近400名较大规模养殖户的'主要技术人员进行了动物繁殖技术的培训,通过每期7天的集中学习培训,极大地提高了我市各乡镇畜牧兽医从业人员的防、繁、管、治、改、检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三、其他中心工作

  一是“三万”活动。根据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选派得力精干的同志组成“三万”活动驻村工作组,从3月25日开始,自带被褥行李、自带生活用具、自带工作经费,深入麻洋镇白桥、七屋、邱湾三个村开展工作,共入户调查走访群众853户,联系外出人员267户,入户调查走访率100%;共组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座谈会8次,共收集群众反映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74条次;积极与镇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交涉解决当前困扰“三农”的水、电、路、旱等具体事项6次,圆满完成了市委政府和市局下达的“三万”活动工作目标任务。

  二是“双创”活动。按照市委政府“创优良工作作风、创优良发展环境”活动的要求和市畜牧兽医局的整体部署,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等活动,我们坚持以“两整”为基础,以学习为载体,以落实全年各项工作要点为目标,以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畜牧兽医执法队伍为根本,把“双创”活动与动物卫生监督日常工作紧密联系,有机结合,积极开展了“周一学习日”活动以加强学风;制定完善了各项相关制度以端正作风;规范业务办理流程以提高办事效率;公示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以提升服务质量。半年来,监督所干部职工用行动诠释了“双创”活动的精神实质,用“双创”活动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三是“结对帮扶”活动。20xx年元月25日,按照市委政府“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的要求和市局统一安排,春节前再次深入石河镇唐店村,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户,共送去慰问金5000元;与村委会一班人进行了座谈,总结了共建工作的成绩,展望和规划了20xx年共建工作的具体事项,力争以最优的工作举措迎接全省“互联共建”的审核验收。

  四、存在问题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是全市检疫监督体制不顺,上下没有形成合力。

  二是监督执法装备不齐,没有形成快速反应能力。

  三是畜牧行政执法不严,没有形成强大威慑力。

  针对存在问题,下半年要在各项业务工作强基固本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提高队伍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大幅度的提高在岗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干部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力。同时要尽可能理顺全市检疫管理体制,做到管得住、调得动、做得好,形成全市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的检疫监督格局。

  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作为监督执法必要装备和检疫申报、检疫监督快速反应必不可少的工具,必须尽快解决加配检疫申报专车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责任制。要通过建立奖惩机制和实行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工作积极主动、办事能力强、效率高、效果好的干部职工给予一定的物资和精神奖励,要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全所上下的工作积极性,共同把动物卫生监督事业开创好、发展好、巩固好。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12

  20xx年度霍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农牧林业局、兽医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保障动物产品安全为己任,强化监督执法,完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百姓食肉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全面开展“瘦肉精”检测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业务部门和局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动物产地检疫工作

  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按排部署,要求出栏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全年我市共有2万头只牲畜经产地检疫后出栏,超额完成了通辽市农牧局下达的任务指标。

二、屠宰检疫工作

  肉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动物卫生监督所为把好这一关配备了业务素质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检疫员驻场实施同步检疫,对无证或证物不符的依法进行补检,绝不允许有病的生猪进入屠宰场宰杀,绝不允许病害肉流入市场销售从根本上杜绝了不合格肉上市,确保了百姓食肉安全。今年我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1个活牛定点屠宰场、3个活羊屠宰加工场,全年共屠宰生猪0.9万口,检出病害猪1口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活牛0.18万头,屠宰加工活羊1.8万头。

三、兽药市场监管

  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促进畜牧业发展,认真贯彻《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上级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管理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兽药管理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不得经营假、劣兽药和兽用生物制品,并要建立健全兽药购销记录,完善兽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对全市兽药经营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检,维护依法经营环境通过此项专项检查,净化兽药市场,保护养殖户利益,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范兽药市场经营秩序。

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障我市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从3月25日起,市区销售的猪肉、牛肉必须在屠宰前经过检疫人员检测过“瘦肉精”后方可上市。监督所主要从三方面来做好“放心肉”的监测工作:一是加强对我市屠宰场“瘦肉精”的监测检查,生猪按全天屠宰量10%抽检,牛每头必检,合格率均达到100%.;二是加强对我市生猪养殖场的检测,特别对规模养殖场加大检测力度全年共对规模养殖场抽检1386头,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检疫员的检测培训工作。五、市场检疫监督

  我所专派2名检疫人员对市场严格监管,控制各个商户进货渠道,绝不允许封锁疫区内的`禽类产品流入我市损坏消费者利益。年内我所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多次配合检查农贸市场,对未经检疫的畜禽类产品进行了没收销毁处理,共集中销毁禽类产品50余公斤,货值1000余元,劣质羊肉40公斤,货值20xx0余元。为防止动物疫病传入我市,从源头上保证上市禽类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净化禽类产品市场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20xx年工作安排

  继续认真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争取完成上级任务指标,加强屠宰检疫、运输检疫、市场检疫的监管力度。加强兽药GSP宣传培训工作,在3月1日前配合通辽药监所完成我市兽药经营场所的兽药GSP验收。加强“瘦肉精”检测工作,严禁含有“瘦肉精”猪、牛肉流入市场销售。对动物饲养场监管加大力度,防止动物疫病传播。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做出了一点点成绩,但离上级对检疫监督执法管理工作的要求相差的还很远,做得还很不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会更加努力,开拓创新,认真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创我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13

县农牧局:

  一年来,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引下,我所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三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为抓手,紧紧围绕畜产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不断加强动物检疫和畜牧投入品监管,确保全县无一例畜产品安全事件发生,圆满完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学习型单位建设,努力提高全所干部职工服务效能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意识,丰富业务理论知识,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今年我所结合“三为”

  主题实践活动和执法整治工作,充分利用报刊、网络、例会、培训等各种平台深入学习中、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和《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共开辟学习园地2期,写心得体会38份,自查报告19份,人均记学习笔记一万余字。同时,以“省市培训活动”、“检疫大比武”和“县域交流”为契机,不断汲取新的业务理论知识和兄弟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努力提高干部队伍为民服务本领。通过各方面的学习提高,我所的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大家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事务办理更加高效,树立起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爱岗敬业、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得到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的一致好评。

  二、狠抓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面对当前畜产品市场交易活跃,牲畜流通频繁、动物疫情频发的现状,我所及时成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就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全方位专项整治,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市场专项整顿,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我所建立了日常巡查制度,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全县6个交易市场、11个肉品经营市场、2个定点屠宰场、2个肉品加工厂、超市及肉品经营店等场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来源、供货渠道、数量、检疫票证、验讫印章以及购销台账进行仔细检查,严防未经检疫和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上市流通。在“五一”、“端午节”、“十一”黄金周等节日期间,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安排专人每天上市场巡回检查,填补节日监管空白。同时保障通讯畅通,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今年全年共开展巡查96次,出动检查人员480余人次,查处白条肉50公斤,病害猪肉1头,违法案件2起,结案2起,并及时对没收的病害生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二)切实加强检疫及检疫监督工作,全面提升检疫水平。

  1、产地检疫。

  产地检疫是动物检疫工作的基础,是防止疫病蔓延、传播的基本措施,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今年,我所根据《动物防疫法》和省市文件精神要求,重点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根据我县地域情况,在全县12个镇设立了36个检疫报检点,实行24小时报检制度,接到群众报检,即刻派检疫员到场到户实施检疫,方便群众报检的同时也提高了他们报检的自觉性。同时经过对我县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我所提出了未来三年在全县建设48个报检点的长远规划。

  二是延续“签约式”管理,即以农牧局名义与各镇兽医站签订《产地检疫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努力把疫病控制在源头,消灭在源头。

  三是制定了《基层兽医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为各报检点及规模养殖场(户)建立完善了消毒、报检、无害化处理等制度并上墙公示。

  四是与规模养殖场(户)签订《无“瘦肉精”承诺书》,树立其规范用药用料意识,并对规模场(户)的动物防疫、用药用料、养殖档案以及饲料存放间进行突击检查,杜绝了违禁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行为,确保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一年来,共开展猪、牛、羊产地检疫20000余头,禽产地检疫30000余羽。

  2、屠宰检疫。

  屠宰检疫是动物检疫的关键环节,也是百姓餐桌安全的第二道防线。为了抓好此项工作,不让问题肉品流入市场,我所强化过程管理,完善推行进场动物屠宰申报制度和准入追溯制度。驻场检疫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严把畜禽进场关,严格“瘦肉精”抽检及登记工作,认真检疫,有宰必检,有检必严,有疫必报,做到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全力确保上市肉品安全放心。今年全年共屠宰检疫生猪8000余头,检出病害猪1头,已作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票证出具率、检疫合格证持有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保障全县畜牧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1、加强防疫监督工作,全面完成防疫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加强口蹄疫、禽流感、猪蓝耳病等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监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在春秋两季,我们对各镇区动物免疫耳标的佩挂、疫苗保存及使用、免疫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防疫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定期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等场所的防疫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督促其整改,有效防范了动物疫病的发生,保障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肉食品质量安全。

  2、深入开展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兽医诊疗行业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

  兽药、饲料及添加剂是畜牧生产的源头投入品,为进一步促进市场向规范使用化、经营合法化转变,今年,我所按照省市有关兽

  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专项整治要求,精心安排部署,制定新的实施方案,重点对经营人员的从业资格、制度上墙、台账设立、产品质量、进货发票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并要求各经营门店要严把兽药饲料进货关,及时建立购进、销售及过期产品处理台账。同时,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凡向我县推销兽用生物制品的企业,经销商必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合同等原件。20xx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出动车辆45台次,开展兽药经营企业的摸底调查2次,兽药专项监督检查4次,突击抽查3次,共查获过期兽药21个品种,112包、13盒,货值1199元。

  为进一步做好兽药GSP认证宣传工作,我所通过组装宣传车辆、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使广大兽药经营企业充分认识到实施兽药GSP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督察指导他们严格按照GSP的标准实施改造。

  5月份,为进一步加强兽医诊疗行为的监督管理,我所对我县执业兽医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对那些无执业兽医资格的人员,及时敦促他们参加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3、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点)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责任人落实,我所与6个奶站分别签订了《生鲜乳收购质量保证合同》,并要求各站缴纳2000元保证金,年终如无安全违规事件发生,则全额退回。二是严格资格审核,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管理技术规范》条件,从环境卫生、检测

  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健康情况,各项制度等进行现场审核,不具备条件的责令整改,条件合格的发放《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生鲜乳准运证》。全年共办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生鲜乳准运证》4个。三是强化奶畜养殖场管理力度,建立奶畜养殖场养殖档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严禁使用禁用药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害添加剂的行为,并对养殖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和法制教育,保证养殖环节和源头生鲜乳质量安全。四是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日常监管。全年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对奶站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各奶站证照齐全,制度上墙公示,储奶设备基本齐全,有消毒记录、购销鲜乳台帐,收奶秩序良好,确保了生鲜乳的安全上市。

  三、规范票、证、章管理,严格把好检疫出证关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法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出具的法律凭证,是一项严肃的行政许可行为。今年是新票证启用的第一年,我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管理,为确保新证章标志的规范使用,我所加强了对基层检疫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格做到票证专人、专帐、专库管理,严格领取、发放、回收、保存和销毁登记,同时实行电子化管理。使用时,由取得上岗资格的动物检疫员对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不合格的,坚决不出具,并对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和严厉查处“只收费不检疫”、“不进行同步检疫就加盖验讫印章”和买卖检疫证明等行为,确保了票证规范出具,运转良好。

  四、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社会认识

  为让全社会更深入了解动物检疫工作,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和群众辨别能力,今年,我们结合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大规模的培训宣传活动。一是对基层兽医站站长及检疫员进行了3次法律法规及业务方面的培训,对生鲜乳收购站负责人进行了1次生鲜乳收购专项整治培训。二是在淳化电视台进行了2次食品安全宣传,以扩大影响,加深群众理解。三是在节假日或法制宣传日、科技下乡月期间,通过组装整治活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标语、印发《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动物卫生监督告知书》、《致全市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广泛宣传动物检疫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畜禽产品安全知识。今年,我们共科技下乡宣传7次,悬挂横幅及标语8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签订印发《畜产品安全责任书》、《告知书》300余份,群众的辨别能力普遍增强,报检意识明显提高,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五、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不断提高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良好的组织纪律是一个单位保持工作高效的前提。为此我所非常重视单位制度化建设。20xx年,我们根据“三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重新修订和完善了所内的学习、请销假、廉政承诺等10多项制度,建立起用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为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考核,通过实行一项活动考核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方法,促进全所干部职工勤恳工作,不敢懈怠;与基层兽医站签订《基层检疫站(报检点)动物检疫目标责任书》,落实具体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基层检疫人员认真开展检疫工作。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检疫水平。

  六、狠抓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树立执法单位新形象

  (一)行风建设方面。为积极响应农业部“做尚德重礼,爱岗敬业的农业人”活动号召和市局狠抓检疫执法队伍的要求,我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廉政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准则,进一步增强了检疫执法队伍的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为农服务意识;实行政务公开、“首问负责”和“限时办理”制度,简化证照审批程序,推进便民服务;承诺并公示了《淳化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开承诺书》,接受群众监督;公布我所技术咨询和投诉电话:32772406,耐心接听咨询电话,及时受理举报案件,热情接待到访群众,并积极地为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贯彻执行“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宗旨,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不断加强检疫人员责任心建设,全面提高检疫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一年来,我所无一例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树立起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新形象,群众满意度得到不断提高。

  (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我所细化岗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述职述廉制度、党员廉政制度,并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共产党员先进性读本》、《公民道德教育实施纲要》,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自身文明道德素养;狠抓单位纪律作风整顿,执法队伍形象得到很大改观;通过积极参加“三八”妇女节拔河比赛、咸阳市动物检疫技能大比武、唱红歌和为受灾群众捐款活动,大家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比以前更加团结友爱,更加努力工作,办公环境也不断得到净化和美化;全年无失职、违法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工作运转良好,计生工作达到“双无双百”。

  七、积极配合农牧局中心工作,保质保量完成20xx年下达的所有任务

  今年,我所承担城关镇农村农业技术指导员工作,单位5名同志利用200余天的时间,对城关镇8个村60户粮食、果业示范户进行病虫害防治、春季田间管理指导,对20户生猪养殖户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共指导粮田500亩、果树150亩、养猪户20户480余头,同时组织群众培训150余次,给每个示范户发放农资补贴150元。

  八、存在问题

  1、瘦肉精抽检、生鲜乳监管所需经费未纳入我县财政预算,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经费缺乏。

  2、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装备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提高。

  3、乡镇级动物卫生监督派出机制未理顺,基层检疫人手缺乏,办公环境简陋。

  九、20xx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业务学习和监督执法,在学习实践中不断总结,力争单位同志的业务素质有新的提高。

  二是全力抓好基层检疫报检点项目的组织实施,使我县基层动物检疫装备水平有新的提高。

  三是以县内三个新宰场开业运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驻场检疫执法服务力度,使我县屠宰检疫业务迈上新台阶。

  四是在抓好日常业务执法的基础上,下茬立势,集中开展几次专项整治,树立单位现象,使业务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协调理顺执法体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执法环境有新改观。

  六是千方百计,积极抓好相关项目的再争取,力争单位的执法和办公条件有新改观。

  2023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总结 篇14

  2014年,围绕“队伍专业化、专业技能化、程序规范化、监管法制化、技术现代化、管理信息化”的工作思路,按照过程监管、风险控制、区域化和可追溯管理相结合原则,马村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企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狠抓检疫《规程》和措施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共卫生安全。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机构设置及职责。按照《动物防疫法》和国家兽医体制改革精神,将人员合理布局派驻到乡镇,明确工作职责,承担所辖区域赋予的检疫、相关防疫监督和《畜牧法》、《饲料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委托执法职责。

二、重视队伍能力建设。集中精力抓队伍自身建设,通过全年、全员教育,切实解决了思想观念、能力素质、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在确保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行政措施得到落实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检疫、检测、监督记录填写,规范书写法律文书和各类书证,做到事事有据可查,实现检疫检测责任事故可追究。

三、落实各项措施,强化检疫监督

  (一)强化监督。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监管对象,在完成对养殖场、诊疗场所等《动物防疫法》规定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登记

  备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扩大法定义务告知书的发放范围,各县市区要将义务告知书发放至每个监管对象,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覆盖面达到100%。发放的同时完成了签字存档工作。三是按照省所“风险分级、量化考核”及市局“星级管理、量化考核”监管机制要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

  (二)加强执法。一是制定完善了制度。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保持举报渠道畅通。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严格依法办案,规范办案,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准确、书写规范、档案完整。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三)规范检疫。认真落实《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规程,严格实行检疫申报制度,严格履行报检、接检程序和检疫实施程序,严格官方兽医和检疫合格证明出证管理,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优化了检疫申报点布局,,建成了2个检疫申报点,推行产地检疫区域责任制,将检疫、检测、监管等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启用了动物卫生监督监管系统,及时准确的上报了各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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