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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时间:2024-03-22 07:39:31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总结是把一定阶段内的有关情况分析研究,做出有指导性的经验方法以及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你想知道总结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1

  今年以来,我所在市委、市政府、市卫生局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卫生执法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树立卫生监督新形象,认真开展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在把好卫生许可准入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防止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发生等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逐步走向正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内部管理,建章立制,促进效能建设

  今年初,为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订了《xx卫生监督所综合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否定事项报备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同岗替代制、政务公开制;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简化办事程序,缩短申请办证时间,为群众办证提供方便,使办证效率大大提高,得到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卫生监督员培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

  今年以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先后选派12人(次)参加自治区级举办的培训班。单位也举办了4次业务培训,其中一次还聘请自治区卫生监督所专家到所对全市卫生监督员进行培训,收到良好效果。今年单位参加业务培训的人员共108人次,大大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大力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为了让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法规,配合专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宣传车、设咨询点等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卫生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安全行动”、“禁止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等专项宣传活动。3月中旬,结合“非典”和禽流感防控工作,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执法宣传,出动宣传车3辆次;4月上旬,出动宣传车到防城区、港口区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安全行动宣传;4月25—30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份,悬挂横幅标语23条,出动宣传车4辆次,咨询活动1天;5月下旬开展禁止散装白酒上市销售宣传,出动宣传车2辆次,挂横幅1条。为配合各项卫生监督执法活动,先后向防城日报社投稿三次,利用市电视台《今晚播报》宣传13次,广西人民广播电台1次(10分钟)。通过大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更多地了解卫生法律知识,更好地配合我们的监督执法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业务工作

  (一)卫生行政许可

  7月1日《行政许可法》开始实施,为了作好实施前准备工作,依法开展卫生行政许可,5月份,全所业务人员认真开展学习《行政许可法》活动,了解《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本级卫生行政许可条件、程序、期限,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对卫生行政许可实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事项报备制、公开卫生许可审批程序、审批期限、准入条件和收费项目,为申办者提供须知等材料,热情接待申请人,耐心解释和指导申办人填写有关申请材料等,一年来受到群众的好评。同时,严格把好准入关,逐步提高准入条件,使生产经营场所、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

  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1809件(其中食品卫生许可1492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317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1492家(其中防城区957家,港口区535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317家(其中防城区204家,港口区113家)。

  (二)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

  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和禽流感防控工作,今年2月份,在卫生局组织下,对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全市共检查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4个、疾控(防疫)机构3个,县级以上医院10家,乡镇卫生院9家,村卫生所及个体诊所13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同时还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开展督查工作。

  (三)食品卫生监督执法

  1、基本情况:我市市辖区共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135户(防城区3038户、港口区1097户),其中生产加工企业114户(港口区33户、防城区81户);食品批发零售企业1954户(港口区410户、防城区1544户);餐饮业1353户(港口区371户、防城区982户);集体(学校)食堂60户(港口区22户、防城区38户);食品摊贩524户(港口区228户、防城区296户);其他130户(港口区34户、防城区96户);全年监督户数为11239户,户平均监督频次2.72,监督覆盖率为100%。培训从业人员2834人,“五病”调离181人。

  2、食品专项培训工作:3月份,举办了一期白酒生产业主培训班,有47家酒厂业主参加,主要培训白酒生产的卫生规范,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6月28日、29举办各学校分管食堂的校长、卫生管理人员等80多人及中档以上餐饮业负责人41人培训班,举办了两期学校食堂和培训班,学习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7月份对市辖区4家月饼馅料厂和51家糕点厂的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等70多人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全年参加食品卫生专项培训共238人。

  3、2-3月份对市辖区54所学校(含托儿所)学生食堂及校周围边食品摊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的食堂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取缔一批校园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结合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暑假期间对食堂进行合理整改和布局,9月份(即开学第二天开始)分成二个卫生检查组对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经检查多数学校虽然有所整改,但仍存在很多隐患(均以经费紧张为由只作简单调整)。

  4、为了规范我市的`白酒生产经营秩序,预防假酒中毒。针对防城区白酒生产经营不规范状况,对白酒生产厂家进行整改,规定白酒生产、销售实行定型包装,从6月1日起禁止散装白酒在城区上市。共整改白酒生产厂家15家,取缔4家,已取得阶段性效果。

  5、加强中秋月饼、糕点的卫生监督:为提高我市糕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厂家卫生和产品质量,深入各生产场所进行现场监督、审查、抽检等,保证月饼、糕点生产卫生质量,今年未接到有关月饼质量问题投诉电话。

  6、做好重大会议、接待的卫生监督工作:今年共参加政府重大会议、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监督7次。针对各种接待不同特点,先前制订可行卫生监督方案,指导接待宾馆(饭店)做好接待前各项工作,强调食品安全的注意事项,按各自工作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保证接待工作的食品卫生安全。

  7、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各类食品检查工作,实行索证和台帐登记造册制度,配合工商部门取缔4家用工业松香拔鸭毛的加工点,禁止“三无”、“三精水”食品生产销售。加强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利益,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

  8、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自治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要求,今年我市开始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该项工作分阶段进行,首先从54家学校食堂和41家中档以上餐饮业开始,对达不到要求的进行整改,逐步转变食堂和中高档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模式,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

  9、食品卫生监测抽检情况:

  全年共抽检各类食品403份,合格353份,合格率为87.6%,其中植物油134份,合格134份,合格率为100%,肉及其制品26份,合格21份,合格率为80.8%,糕点类137份,合格102份,合格率为74.5%,水产品4份,合格4份,合格率为100%,乳及其制品7份,合格6份,合格率为85.7%,冷冻食品13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76.9%,酒类11份,合格9份,合格率为81.8%,食糖3份,合格3份,合格率100%,皮蛋9份,合格9份,合格率100%,干(湿)米粉17份、腐竹9份均未检出吊白块和保险粉,酱油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添加剂6份,合格6份,合格率100%,其他食品21份,合格17份,合格率80.9%。

  10、食品卫生执法情况:一年来共对市辖区53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和限期整改;对9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处罚,罚款8500元;取缔非法生产、加工点6家;收缴一批无生产厂家、厂址和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约60公斤,折合人民币700多元。

  (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

  对市辖区612户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港口区224户.防城区388户),其中旅馆业103户(港口区32户、防城区71户),文化娱乐场所142户(港口45户、防城97户),理发美发339户(港口133户、防城206户),游泳池1户(防城),体育馆1户(防城),图书、美术、博览馆3户,商场、书店7户(港口4户、防城3户),医院候诊室10家(港口2家、防城8家),公共工具、候车室6家(港口3家、防城3家)。全年经常性巡回监督1314次,监督覆盖率为100%,平均监督2.15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72家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同时责令限期改正,并对1家理发室进行立案查处,现仍在调查取证中。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其中市、区级水厂3家、乡镇级供水单位16家进行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对部分供水单位的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进行监测,共抽检18份,合格17份。

  (六)化妆品卫生监督

  对市辖区内1家化妆品生产单位和53家化妆品经销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未发现假劣化妆品在市场上销售,在日常监督同时,指导各经营单位索取相关证件建档备案。

  (七)积极做好碘盐的监督监测工作

  为确保我市市民吃上合格的碘盐,杜绝劣质私盐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与盐业部门联合行动,对各碘盐销售单位进行检查,同时不定期对盐业公司生产厂进行抽查检测,预防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八)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执法

  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开展职业病预防工作,今年3月份举办了一期有职业病危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职业卫生培训班,参加人员37人,大大提高了他们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和遵守《职业病防治法》的意识。今年共有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单位91家,职业危害场所基本上悬挂警示标志牌(160块)。同时还对36家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向他们宣传健康维权行动内容。全年监督检查全市放射源使用和贮存单位7家,医用x光电离辐射单位10家,均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

  (九)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市卫生局主持下认真开展工作,拟订了《xx医疗安全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为了做好专项整治前的宣传,于6月上旬举办市辖区个体医疗诊所业主学习班,参加学习60人,召开一次有85人参加的无证行医执业人员会议,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使他们认识到无证行医属违法行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287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46家(次)(其中市直及港口区35家、防城区32家、东兴市54家、上思县25家),无执业证46家,查处违法医疗机构57家,其中取缔非法行医1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3万元,收缴非法所得15.80元,药品和器械一批(价值约合人民币2万多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个体医疗市场。

  五、存在问题

  (一)监督执法经费不足,交通、通讯、取证工具缺乏。致使监督覆盖率、发证前卫生审查率、餐饮具的抽检率、从业人员体检率等都与“卫生工作规范”的要求相差甚远。对远离城区的乡镇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能保证经常全面巡回监督,很多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委托当地卫生院的防保机构代劳,难以达到卫生规范要求。

  (二)所执法人员素质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各项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质量。

  (三)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由于各项协调工作没做好,致使监督监测采样难以同步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运行。同时乡镇一级从业人员体检未明确,致使乡镇一级从业人员持证率低,存在较大的隐患。

  (四)原依靠许可审查收费来维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因调低了收费标准,经费明显不足,无法保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正常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是政府行为,各级政府应重视和支持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保障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正常业务经费,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与落实。

  六、今后工作意见

  (一)继续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

  (二)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改善服务质量,树立文明执法窗口形象。

  (三)继续加强监督人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

  (四)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卫生法律知识和对卫生监督执法的认识。

  (五)处理好卫生防疫体制改革后卫生监督与监测工作的协调问题,以免影响监督监测工作的同步开展。

  (六)积极争取政府落实卫生监督执法经费,以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七)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卫生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食品卫生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XX]374号)要求,切实开展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八)逐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的卫生环境和设施等的准入条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九)按计划分阶段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逐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十)加大卫生执法力度,对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给予一定的处罚,维护卫生法律的尊严,同时通过处罚促使管理相对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做好相关的卫生管理。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和血制品的卫生监督监测。

  (十二)继续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开展职业健康维权行动。

  (十三)加大力度整顿个体医疗市场,坚决取缔非法行医,规范我市医疗市场。

卫生监督工作总结2

  一、创建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按照创建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市卫生局牵头,成立了市质监局、工商局、爱卫办参与的协调领导小组,组建了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两个工作组和城区“除四害”监测工作队。在创建工作中,各相关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改善城乡面貌,推进城市化进程,营造有益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居环境、开放环境和投资环境的大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和协调,加大了创建工作力度。二是制定了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管、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部门和单位。卫生监督组负责城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组负责建成区内的传染病防治,卫生防疫、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除“四害”监测工作队负责城区内灭鼠、灭蚊、灭蝇、灭蟑的监测。

  (二)明确工作职能,靠实领导责任。市卫生局作为卫生组牵头单位,高度重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把创建工作做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直各单位负责人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了卫生系统的创建工作,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靠实了责任,形成了职能小组向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健全和完善了责任制。一是在创建工作中实行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主要领导分别与卫生局签订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实行督查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创建措施具体。有关单位都加强了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监督所分别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施意见》、《创建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任务,划分了责任区域,明确了工作要求、标准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四是严格奖罚措施,各责任单位将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提出凡在工作任务不落实,影响达标的单位,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卫生法律和疾病防治意识不断增强 。一是市人大高度重视《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XX、XX年两次对我市《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为《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狠抓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把《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规划,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抓不懈,使宣传教育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三是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卫生、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人员上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编印《卫生法规汇编》、《卫生知识培训手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资料》、《医院感染与消毒技术培训教材》、《安全注射实施方案》、《计划免疫资料管理规范》等4万多册,印发各类宣传资料、传单20余万份,举办专题讲座100余期。通过开展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悬挂横幅标语、办黑板报、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有力地提高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疾病防治中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四是坚持抓好对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卫生法规、标准、卫生知识的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和卫生意识,促使其合法、守法经营。近年先后举办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45期,8298人次,对大中型餐饮单位上门培训30余期,612人次,发放考试试卷4000余份。

  (四)严格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秩序。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准入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及《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重点把好卫生审查关,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设施、加工环境、设施布局、工艺流程、人员资质、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废弃物处理等,进行全面的预防性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预防性健康检查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二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根据食品行业的不同类型、不同环节,制定了经常性的巡回监督检查计划,指派专职卫生监督人员深入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卫生设施运行、卫生制度、“三防一消”措施的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技术指导,帮其整改提高,寓监督检测于服务之中,年监督频次平均5次以上,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市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食品卫生抽查合格率从XX年的86.3%上升到XX年的91.3%。质监部门对食品生产企业加强巡查,使各企业普遍落实了6有,即有质量承诺、有巡查回访记录副本、有原材料进货使用记录、有生产过程记录、有添加剂使用记录、有检验记录或委托检验报告。工商部门积极推进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巡察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食品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把以“一照三证三票”为主要内容的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落到了实处。三是开展了重大活动、重要节日食品卫生监督检查,以及针对婴幼儿奶粉、黄花菜、散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熟肉制品等的专项检查。出动卫生执法监督人员8280人次,监督检查集贸市场376个(次),畜禽产品饮食摊位2546户次,食品生产加工业420户次;餐饮业1245户次,食品经营6336户次,责令限期改正2142户次,现场纠正不符合要求217户次,处罚185户,对无检疫合格证的畜禽产品和伪劣变质食品进行了没收销毁。特别是在“西交会”、“五武赛”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面,安排科学周密,工作扎实细致,确保了节会期间无一例卫生投诉,受到了市委、市政府表彰。

  (五)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总体部署,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开展了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

  治活动,促进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先后开展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卫生、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劣质婴幼儿奶粉、商场(超市)散装食品、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生产环节、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散装白酒、散装调味品、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超标、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门以餐饮业消费环节为重点,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中受理食品违法案件17起,立案12起,结案11起,结案率92%。实施行政处罚179户(次),其中警告72户(次),责令改正534户(次),责令停业37户(次),取缔27户,罚款67户(次),罚款总金额2.36万元,没收过期食品1.65万公斤。工商部门认真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上半年检查市场、超市580家,检查经营户6700户,取缔无照经营46户,共查处食品案件149起,标值4.91万元,其中查扣含“苏丹红”食品427瓶。二是对城区28所学校食堂进行了检查,针对存在问题,会同教育部门下发整改通知,签订整改责任书,对存在问题的2所学校食堂责令停业整顿。三是在乳制品专项整治中,共检查乳制品生产经营单位52户,抽检消毒奶、酸牛奶、含乳饮料共21份。

  (六)加强部门协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长效机制。XX年以来,卫生部门在全市餐饮业、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制定了《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XX年平凉宾馆、陇东明珠宾馆经过市级初审顺利通过了省卫生厅终审,成为全省首批食品卫生信誉度A级单位。

  工商部门强化措施,加强对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监管和引导。把“六查六看”、“五项制度”作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经营者自律,工商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真正用制度和机制规范食品经营行为和经营秩序,落实“一照三证三票”制度,拒假冒伪劣食品于市场大门之外。质检部门充实完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档案,做到企业数量、质量状况、人员素质、生产设备、证照情况、产品流向“六清楚”。投资30余万元,新添置了气象色谱仪等一批检测仪器,改造了微生物实验室,目前,基本上满足了食品常规项目及部分添加剂的检测需要,食品检测手段进一步完善。

  (七)健全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制度,实现了传染病疫情信息网络直报。一是进一步健全了疫情监控报告网络系统,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实现了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市-省-国家卫生部的零距离报告,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及时上报和科学规范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传染病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确定了专职疫情报告人员,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及报告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确保发生疫情后能在第一时间紧急调度处置,从而为迅速高效处置疫情提供了保障。三是狠抓了计划免疫安全接种工作。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实施方案》开展了疫苗、诊断试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狠抓了以创建计划免疫安全接种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计免安全接种工作,保证了计划免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加强传染病执法监督,确保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一是针对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滑坡,某些传染病在局部暴发流行,传染病报告存在迟报、漏报等现象,组织开展了传染病执法大检查,重点从制定方案、人员培训、安全接种、接种合格率、资料管理、经费落实等方面进行检查。 二是对重点传染病开展经常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城区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肠道门诊建设、消毒制度落实、医院感染控制、传染病病人规范化管理、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及无害化处理、医院污水和医用垃圾处理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使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管理更加规范健全,传染病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率均达到80%以上,传染病病人实行专科或隔离管理,院内感染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市医院按照传染病管理的要求,先后投资40万元购置了下排气式预真空压力锅、一次性医疗用品毁形机、自动生成二氧化氯污水处理系统、自动洗衣消毒设备、臭氧发生机等设备,有效地预防了院内感染的发生。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食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满分27分,实得22.8分,扣4.2分。卫生许可证持证率87%,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92%,五病调离率100%。

  饮用水卫生管理:满分7分,实得6.5分,扣0.5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持证率、五病调离率100%。

  传染病管理:满分6分,实得5.6分,扣0.4分。传染病报告率达90%;常规免疫四苗接种率分别为:卡介苗95%,脊髓灰质炎糖丸97%,百白破疫苗96%,麻疹95%,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95%;在职医务人员传染病相关知识知晓率90%以上。

  “四害”监测结果:参照卫生城市“四害”检测评比标准,居民户、餐馆、食品经营场所平均鼠密度1.57%、蚊类密度0、蝇类密度0.87%,在监测区域内未检出蟑螂。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饮食市场设施不完善,市场举办者、管理者食品卫生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市场的选址、建筑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卫生审查投入使用,导致食品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火车站、东、西汽车站周围的私人旅店及餐饮业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差,一些旅店未挂牌经营,难以发现,难以监管。三是肠道门诊不规范。四是传染病知识知晓率不够高。五是传染病报告存在漏报、迟报现象。

  四、改进措施

  1、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两证及三防一消设施及消毒措施的落实,规范经营和操作行为,严厉打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户,力争省级卫生城市如期验收达标。

  2、深入开展查漏补种工作,提高接种覆盖率和合格率,把工作重点放在流动儿童的查漏补种、建卡和建证,消除空白点。积极创造条件,抓好肠道传染病门诊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洗手、污物处理、消毒设施,健全门诊日志和登记报告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中传染病防治的督查。力争在10月20日前完成查漏补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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